安丘市大盛鎮土地整治項目棄砂土一宗交易公告
安丘市大盛鎮土地整治項目棄砂土一宗通過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交易平臺采用掛牌(競價)方式進行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CQJY-AQ-2024-0031
二、項目名稱: 安丘市大盛鎮土地整治項目棄砂土一宗
三、標的資產內容:
棄砂土一宗(位于安丘市大盛鎮東田莊村后,數量為27732.41噸,數據來源于山東芳洲空間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測繪報告書),出讓底價為69.3311萬元,競買保證金20萬元。
四、意向受讓方資格
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購須知
1、凡有意參加競買者,請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登錄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進行注冊申購,詳情見《安丘市大盛鎮土地整治項目棄砂土一宗掛牌(競價)文件》。
2、網上注冊登記申購后,請于2024年12月18日17時前繳納競買保證金到網上系統自動生成的銀行子賬戶。
六、展示時間、地點:2024年12月16日上午9點 集合地點: 大盛鎮人民政府 聯系電話:0536-4681001或13573661689
七、網上競價時間
2024年12月19日 上午09:00-09:30,具體結束時間以實際成交時間為準。
八、公告媒體: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 、 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官網、山東濰坊拍賣行有限公司公眾號
九、其他相關條要求:
1、公示數量為測繪預估值,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出讓方及產權交易機構對其成份及數量不作瑕疵保證。意向受讓方須在標的展示時間內到現場對標的物進行必要的查驗。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標的資產的現狀,對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擔標的資產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
2、摘牌(競價)成交后,受讓方須按照以下程序辦理相關手續:(1)受讓方應于成交當日持相關材料(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至產權交易機構處簽署《成交通知書》并交納交易費用;(2)資源稅(意向受讓方須提前到稅務部門了解核算)由受讓方繳納。受讓方須攜成交通知書到安丘市稅務大廳繳納資源稅。(3)受讓方應于成交之日起兩日內至財政部門領取非稅繳款碼,通過山東非稅統繳平臺或非稅代收銀行一次性繳納成交價款并將清運保證金(30萬元)交至出讓方指定賬戶。交納完畢所有費用后攜交款收據至出讓方處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無故逾期,將取消受讓方的資格,并扣除競買保證金。
3、簽訂合同后,受讓方應及時與大盛鎮人民政府交接資產。受讓方自行負責運輸道路的聯系,交接資產時須提供運輸車輛數量、車牌及路線等信息。其他清運事項由受讓方與大盛鎮人民政府協商決定。
4、本項目標的資產的開挖由大盛鎮人民政府負責,受讓方負責標的物的清運。清運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未涉及的手續及稅費,因裝載、運輸、車輛維修、道路的修建及養護、人身傷害等原因產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涉及到的包括人身安全、矛盾、糾紛、揚塵、民事協調等事宜均由受讓方自行處理。
5、清運期間,受讓方應接受大盛鎮人民政府及其他相關單位的監督及管理。受讓方須按要求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個月內全部清運完畢(若因外力因素導致無法如期完工,經大盛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適時延長清運時間)。無故逾期,出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其清運保證金,終止合同后已交款項概不退還,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受讓方承擔。
6、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等原因,出讓方有權隨時單方面終止合同。終止合同后,按實際運輸量進行結算,扣除結算款項后,將剩余款項返還給受讓方(不計息)。
7、清運保證金由大盛鎮人民政府代為管理,在按要求清運完畢且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
聯系電話: 產權交易機構 趙先生 0536-8880502/17667178746
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